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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热点] 【转帖】医生的智慧and患者的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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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0 11:18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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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城晚报2010-10-19专访: 循证医学
受访专家/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教授、博导  杨岫岩
中山大学肿瘤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/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教授、博导 洪明晃
文/羊城晚报记者 康钟  通讯员 李绍斌  陈鋆
  循证医学:最佳证据、医生经验、患者意愿,治疗中的三结合
  杨岫岩:循证医学,原文evidence-based medicine,直译是“基于证据的医学”。上世纪90年代以来,计算机广泛普及,统计软件和搜索功能被普遍运用,借助这些新技术和临床流行病学的发展,国际上很多大型临床医学研究发现,以往一些治疗经验并非最好,甚至可能是错误。于是医学界提出,医生在做临床决策时,不要只凭经验,应该应用最佳证据,这是“循证医学”产生的背景。
  “循证医学”的定义,最早由加拿大临床流行病学家David Sackett提出:“慎重、准确和明智地应用所能获得的最好研究证据,来确定患者治疗措施”。这一观点非常有说服力,它改变了临床治疗中的惯性思路,循证医学很快成为潮流,甚至有点“一窝蜂”,似乎临床治疗必须拿出证据。
  热潮之后是慢慢冷静,很多问题被重新思考。本世纪初,David Sackett重新定义循证医学的真谛:“将目前可获取的最佳研究证据,临床医师个人的专业技能与临床经验,还有患者的价值观和意愿,三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,制定出具体的治疗方案。”新定义强调,最佳证据、医生经验和患者意愿,三个方面都不可缺。
  临床实践是获取临床技能的方式,同时也是循证过程
  杨岫岩:早期的循证医学定义提出证据高于经验时,一度被认为非常有道理,但是临床中发现,有些证据运用到具体病人时,效果并不好。患者病情各不相同,他们并不按证据生病,医生在应用那些最新证据时,必须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,这就需要医生自身的经验。
  循证,其实就是要求医生不断更新知识体系,不要犯经验主义错误。但是经验也很重要,尤其是在缺乏可靠外部证据或外部证据出现偏倚时,需要医生根据自身循证思维和临床经验加以识别和纠正,离开经验的循证,盲目参照证据,就会成为教条主义。
  洪明晃:临床研究获得的证据,要回到临床实践中加以检验,这是因为,第一,研究病例是经过高度选择的,有局限性;第二,由于例数有限,一些不良反应在研究中未能显现出来;第三,一般临床研究只设一个对照组,比如A与B,A方案优于B方案,并不等于A最优,还有CDE等方案可能未参与比较;第四,证据只反映总体规律或趋势,运用到个体患者身上有可能出现偏差。统计学意义并不等于临床意义,只靠外部证据是远远不够的。     事实上,在临床治疗中,医生不可能对所遇到的各种临床问题都做随机对照研究,因此,临床实践依然是目前证据的来源之一。但是个人经验的可靠性比较低;有些老科室的传统做法,是在长期和大量临床实践中慢慢积累逐步形成的,超越了个别经验,可靠性较高,不能轻易否定,除非有更好的循证。临床实践是获取经验的基本方式,同时也是循证过程。
  医学证据:经验、文献、临床研究,都是来源,寻找最好的
  洪明晃:医学证据,是经过科学评价和实践验证后,被认为能真实可靠地反映事物本质或客观规律,可用于指导临床决策的研究结果。
  证据对于医生治病的重要性,就像对于法官判案。没有证据,法官不能给嫌疑人定罪量刑。医生治病也一样,面对某一患者,用此方案不用彼方案,根据是什么?经验、文献、还是大样本的对照试验?尽管这些都是证据的常见来源,但它们的论证强度不同,必须寻找最好的证据,或综合运用现有的证据。
  医生不能光凭个人经验治病,更不能将没有证据的疗法直接用于患者,像“吃绿豆”“吃生泥鳅”,以前有过的“鸡血针”“气功治病”,也许个别人觉得“有效”,但是否对大多数患者都利大于弊?没有证据!如果一个医生治了100例患者,5例有效,95例不行,就要综合分析,不能只吹嘘那5个“正面典型”。现在有些媒体热衷于炒作“典型”个案和所谓“名医”以吸引眼球,其实是严重误导。
  最近新闻报道,某医院用治疗肿瘤的阿瓦斯汀治黄斑变性导致多名患者眼部炎症,阿瓦斯汀是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抗癌新药,但并未允许用于治疗眼疾,药品的说明书也未有眼科用药的适应症;消息说曾有用阿瓦斯汀治好眼底黄斑的案例,但是从循证医学看,尚缺乏真实可靠的科学证据。
  关注患者: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
  洪明晃:循证不是一门医疗技术,它是一种思维方式、是一门决策艺术,是追求真理的过程,可以说是属于医学哲学的范畴,它对于提高临床医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好处。
  面临各种证据,即使出自权威名家,除了“阅”,还要有自己的“评”,就是说,医生将这些证据应用到患者的治疗时,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,比如人种、地域、年龄、体质、耐受性、经济条件,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,等等。
  可以说,循证医学的实践过程就是:最佳证据+医生智慧+患者意愿=正确决策。
  杨岫岩:循征医学还强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这就要求医生与患者的充分沟通。比如治疗狼疮肾炎,环磷酰胺是最有效的药,但药物累积到一定剂量时,可能会产生性腺的损害,使患者三十多岁进入更年期。而另一种新药,吗替麦考酚脂,不损伤性腺,但疗效略低一些,而且价钱比较贵。当面临控制疾病、药物副作用和治疗费用三者矛盾时,需要向患者充分解释各种方案的利弊和可能产生的后果,这也是实施循证医学的内容之一。   
  患者往往缺乏医学知识,对突然得病没有思想准备,一听医生宣布病情,也许当场懵了,不知如何是好,这就需要医生根据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给出建议。另一方面,有时候患者或家属会对医生寄予过高的期望值,认为到了医院就必须治好病,也是不现实的。实际上,医生并不能治好所有的病,碰到危重不治的人,他们也非常无奈。我常常讲这样一个例子:如果医生什么病都能治好,邓小平不会在“九七”香港回归前几个月逝世,全世界都知道,他老人家晚年最大的心愿就是在回归时去一趟香港,可是再好的医生都没能帮助这位伟人实现最后的愿望,这就是医学的无奈。
        (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“羊城晚报”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0-20 11:22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也许,我们在医疗中,现在还不一定遇到循证医学的待遇,但是,这篇文章,起码可以让我们再次知道一些医学常识,那些所谓的经验医学,所固有的不确定性的风险,它是不是医学发展的方向;知道我们患者自己,也是医疗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,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话语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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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0 13:27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昨晚我也看晚报的这篇文章。当时还在想杨岫岩教授写的和做的不大一样呢。
 杨岫岩:循征医学还强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这就要求医生与患者的充分沟通。比如治疗狼疮肾炎,环磷酰胺是最有效的药,但药物累积到一定剂量时,可能会产生性腺的损害,使患者三十多岁进入更年期。而另一种新药,吗替麦考酚脂,不损伤性腺,但疗效略低一些,而且价钱比较贵。当面临控制疾病、药物副作用和治疗费用三者矛盾时,需要向患者充分解释各种方案的利弊和可能产生的后果,这也是实施循证医学的内容之一。   
但是据说他在看病时是不同病人交流的,问十句话不答一句,这样怎么沟通呢?可能是理论和实践的区别?
   是不是久病成医就是这个道理?自己知道自己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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