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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活] 苍天绝我!14岁女儿不幸离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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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09:58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友情提示:风趣爱康(www.iKang.org)是类风湿公益论坛,网友言论只代表本人观点,请大家文明发言!
节哀,我们与你同在。相信女儿天堂中也会希望亲人开心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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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09:5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坚持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4-2-19 23:31
太难了,当时只顾找钱救孩子,我没有留下药水,而且孩子当时是到了昆明的儿童医院才去世的,他们把责任推 ...

真的除了心痛还是心痛,楼主一定要坚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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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08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南飞的雁 发表于 2014-2-20 09:48
药物过敏的可能性很大
滥用静脉注射
找亲戚朋友去医院闹闹吧

说得好!
楼主勇敢点,一定要为可怜的女儿讨个公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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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1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节哀吧,保重好自己的身体最重要,才有精力为女儿讨回公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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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15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摇曳 发表于 2014-2-20 09:04
到市政府门口请愿,什么都没有就说明有鬼

支持,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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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1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坚持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4-2-20 09:27
所以啊,我恨啊!恨我的无知啊!如果没有我的无知,事故也许不会发生!

已经发生了,就不要太自责,与事无补的,珍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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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2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挂号单、医保卡、手上的病历、医院发票(一般发票上有药物名)、周围监控、办住院手续、儿童医院的诊断、看病时的人证等等都是证据,报警调查啊。拉队伍去闹啊,找媒体啊,注意留录音录像等。什么都没了,还怕什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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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25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小妹妹祈祷,妈妈要此时要坚强,你的健康、你的笑容、都是她最大的心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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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26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天一声长叹,以后不要唱社会主义好了

补充内容 (2014-2-20 10:34):
哦呵呵,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,只是某些做法有悖于制度本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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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0 10:3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太寒心了,不敢相信这是发生在我们论坛的康友身上的事。
14岁了,都成人了,一个人把孩子养到14岁是多么不容易,身为人母的我特别能理解!
楼主要坚强,节衰,挺住,照顾好自己,为女儿一定要讨一个说法,即使最后的结果不敬人意,至少去争取过。
让医院也接收到教训,不让更多医疗事故产生。

医院把病历都消毁了,肯定里面有猫腻,你当时从医生那边开的病历是否还在,病里上应该都有医生配药的药方吧
哪个医生开的,上面应该都有签名吧,直接从那个开病历的医生入手,容易过敏药为什么不先做皮试?什么狗屁医生

事情没解决时,应该不把孩子拉出医院的,算了,事情己经这样了,楼主就不要自责了,找个律师咨询看怎样能补救。
带多点人一定要找医院闹闹,太嚣张了,利用网络媒体,必要是报警,查医院的监控。

孩子去了,愿一路走好,天堂里没有病痛,也许这就是她的宿命。
楼主擦干眼泪,还是要好好生活,38岁你还年轻,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也肯定希望看到妈妈能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。

关于孩子爸爸我们只能给他的评价是,比动物还冷血的人,我们无视他的存在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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